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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
苗木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 采购方: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内容: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招标书 第三篇 投标人须知 第四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五篇 投标书 第六篇 合同范本 第一篇 招标公告 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 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 项目编号:LJST-2013032 采购方式:挂网招标 项目内容:采购广玉兰、桂花、红叶李等苗木一批,数量、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资格要求 1、拥有苗圃的单位或个人; 2、所有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苗木资源,有供货能力并诚实守信。 3.投标人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月18 日起,(北京时间 17:30点),在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www. liangjiang.gov.cn)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片、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www. liangji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材料清单、最新电子标书等资料。 3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办要求澄清,采购办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谈判文件。一旦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提出质疑的权利。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3 年 11 月25日14:00-14:30 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5. 联系方式 采购办联系人:冯粲 余庆 联系电话:13883720241 13436060633 第二篇 招标书 为了保证重庆两江新区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施工周期,降低采购成本,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采用挂网招标的方式对所需苗木采购。特真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 项目编号:LJST-2013032 采购方式:挂网招标 报价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投标报价包含苗木报价、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次投标总限价为:179759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拥有苗圃的单位或个人; 2、所有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苗木资源,有供货能力并诚实守信。 三、对投标人代表身份的查验。 提交标书时,现场监督人员将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3 年 11 月25日14:00-14:30 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 年 11 月25日14:30。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为2013 年 11 月25日14:30。 六、联络方式 招标人: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粲 13883720241 余庆13436060633 地址: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A座20楼 七、现场勘查: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1、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竞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竞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竞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竞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完全了解,并在其竞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竞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竞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竞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竞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理。 八、监督电话: 两江新区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室):67573779; 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纪工委):63063816 第三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 年 11 月25日14:00-14:30 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所开出的收据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现场备查。 2、报价书 3、报价书附件1:报价明细表 4、报价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排版 1、投标人应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份。 2、 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文字要清晰。 3、投标文件内页应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应加盖骑缝章。 4、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每标段须向招标方缴纳保证金3万元(大写: 叁万元整)并在开标前在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公司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报价保证金从投标单位账户内以转账方式提交,其他方式提交的将不被接收,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龙门大桥段)),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户名: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两江分行 账号: 108818427573 换取截止时间:开标前。 3、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入围单位后立即予以无息退还。 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A、竞标人在谈判开始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 B、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 (五)评标办法 1、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内容,根据目前市场和自身实力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清单中的植物品种、规格填报单价,不得改变植物名称、规格。每一个品种、每个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有增减,在供苗过程中通知各位,并要求随时保证苗木的供应。如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供苗数量时,供应商应按照该已达成的单价向供应商供苗。 2、报价包含内容: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要约要求,实行总价招标。 3、第一次报价后总价最低的三家报价人进行第二次竞价(第二次竞价不能高于本人的第一次竞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二次竞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六)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6、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7、超过最高限价竞标的。 8、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废标条款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为废件。 2、投标人未按要求以每“株” 等招标文件内指定单位为单位进行综合报价的为废件。 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4、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报价未以“元”为单位的。 6、开标时,未出具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的。 (八)重新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限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确定供货单位 1、第一次报价后总价最低的三家报价人进行第二次竞价(第二次竞价不能高于本人的第一次竞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二次竞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中标通知 (1)竞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谈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竞标人。 (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十)履约条款 1、中标单位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中标总金额10%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超过招标人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没收保证金,由第二候选人获得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2、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1)开标后,报价人撤回报价的; (2)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未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有意扰乱采购活动的; (4)签约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5)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招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执行的; (6)违反采购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合同签订后无法按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供货方(中标人)按招标人提出的供货时间计划,按时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出据验收表。供货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和甲方出据的验收表一次性支付苗木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 在采购过程中,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保证公正廉洁、公平竞争,不准从中舞弊,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供货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规格进行供货,凡是供货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 3、本采购文件只限本次采购有效。 4、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中苗木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对苗木要求有不合理之处,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 第四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 材料清单如下表 标段号 序号 品种 规格(cm) 单位 数量 (暂定) 现场需用时间(暂定) 备注 干径 冠幅 高度 土球 分支点 第一标段 1 桂花 14(基径) 350-400 400-450 100×70 50-60 株 115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不偏冠,树冠饱满,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第二标段 2 红叶李 8(基径) 250-300 400-450 60×45 50-60 株 12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3 广玉兰 18 300-350 600-700 110×80 200 株 18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不偏冠,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4 紫玉兰 6(基径) 150-200 250-300 40×40 40 株 2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不偏冠,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第三标段 5 洒金珊瑚 35-40 35-40 株 30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6 春鹃 30-35 30-35 株 60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7 红继木 25-30 25-30 株 75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8 佛顶桂 40-50 50-60 株 35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9 金叶女贞 30-35 35-40 株 15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10 毛叶丁香 30-35 40-50 株 300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根系完整,叶脚好 11 麦冬 斤 12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6斤/㎡ 12 结缕草 ㎡ 2500 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实铺面积不低于0.8㎡/㎡ 特别提醒:1、供货商需自行踏勘现场。 2、所有采购的苗木必须是优质品且达到规格要求,任何恶意低价中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二)苗木质量要求 1、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乔木、灌木 姿态和长势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整,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测量 病虫害 危害程度不超过树体的5%—10% 土球苗 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裸根苗根系 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求 容器苗木 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苗木不徒长、根系发育良好不外露 2 棕榈类植物 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要求,根系完整 3 草卷、 草块、草束 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4 花苗、地被、绿篱及模纹色块植物 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病虫危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 整型景观树 姿态独特、曲虬苍劲、质朴古拙,株高不小于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7—9个,土球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 2、地栽苗土球大小以该苗木胸径要求的6-8倍为准,并在运输到指定现场后,无严重变形和损坏,土球保持完整。 3、凡是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到场苗木,将被拒绝接收。 4、以上要求如中标后必须遵守,未按照要求或者采购人通知时间供货,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5、若验收时苗木无法达到以上要求,苗木合格率低于90%,甲方有权对该批苗木做批次退货处理。中标人出现一次苗木合格率低于90%的情况,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出现两次合格率低于90%,则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该次苗木的供货资格。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二次报价排列第二的供货商供货。材料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以后采购中,拒收乙方的投标文件。 6、未尽事宜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执行。 (三)植物包装与运输要求 1、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 2、吊装、运输时,应对大树的树干、枝条、根部的土球、土台采取保护措施。 3、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装车运输、卸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5、未尽事宜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执行。 (四)植物验收标准 1、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cm) 检查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乔木 胸径 ≤5cm -0.2 全数检查 量测 6-9cm -0.5 10-15cm -0.8 16-20cm -1 高度 —— -20 冠径 —— -20 2 灌木 高度 ≥100cm -10 <100cm -5 冠径 ≥100cm -10 <100cm -5 3 球类苗木 冠径 <50cm 0 50-100cm -5 110-200cm -10 >200cm -20 高度 <50cm 0 50-100cm -5 110-200cm -10 >200cm -20 4 藤本 主蔓长 ≥150cm -10 主蔓径 ≥1cm 0 5 棕榈类植物 株高 ≤100cm 0 101-250cm -10 251-400cm -20 >400cm -30 地径 ≤10cm -1 11-40cm -2 ≥40cm -3 因供苗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货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2、苗木规格检验 (1)苗木胸径(干径)离地面1.3m处量取;米径离地面1m处量取;基径从苗木主杆离地20-30cm处量取;地径出土后量取。 (2)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地表到苗木顶端的垂直高度) (3)土球包装:以钢卷尺或木制直尺测量包装体积,读数精确到1厘米,以现场验收为准。树木胸径20cm-25cm时,可采用土球移栽,进行软包装。当树木胸径大于25cm时,可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 3、未尽事宜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执行。 (五)供货周期及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供货周期内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材料到场时间表安排苗木准时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中标人出现一次不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到场的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出现两次不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到场的行为,则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该次苗木的供货资格。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二次报价排列第二的供货商供货。苗木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以后采购中,拒收乙方的投标文件。 2、货到现场后由接收人进行数量、质量、规格等检验,并填写《苗木到场验收单》,由甲方现场代表、劳务单位、供货商三方签字确认。 第五篇 报 价 书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苗木采购的文件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次报价。我方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苗木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并按下述报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承诺: 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提出的苗木质量要求和采购书所报的价格,向招标人提供苗木。 二、苗木质量、规格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的苗木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苗木一致。出现较大偏差时,责任由我方承担。 凡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的苗木自行运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我方负责,与招标人无关,并按采购文件约定承担违约保证金。 三、供应方式、时限、验收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运送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我方承诺报价文件中的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苗数量以合同签订为准,任何时候不单方自行供苗,否则责任自负。在供货过程中,苗木数量若有增减,增加幅度在10%以上,投标人必须得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进行供货,否则,增加部分不予结算 四、苗木通过验收合格后,我方按照核定的实际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数量及金额出具正式发票。 五、本报价包含苗木的价格、税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六、苗木组织、装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植物检疫和其它手续),概由我方负责。 七、我方对所承诺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年 月 日 报价书附件1: 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第一标段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种 规格(cm) 单位 数量 (暂定) 现场需用时间(暂定) 备注 限价(元) 第一次报价(元) 第二次报价(元) 干径 冠幅 高度 土球 分支点 单价 总价 单价 总价 1 桂花 14(基径) 350-400 400-450 100×70 50-60 株 115 2013年11月18日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不偏冠,树冠饱满,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9500 总价(元) 1092500 1、本标段需提供图片5-6张,在报价不超出限价的情况下,照片经三方确认后,由甲方另行通知图片被选中投标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 2、根据自身实力对苗木进行报价,报价后被视为能对已报价的品种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甲方按图片树型收货。若规格、树型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投标单位(盖章): 本委托人对以上填报内容表示认可。 投标委托人现场签字 年 月 日 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第二标段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种 规格(cm) 单位 数量 (暂定) 现场需用时间(暂定) 备注 限价(元) 第一次报价(元) 第二次报价(元) 干径 冠幅 高度 土球 分支点 单价 总价 单价 总价 1 红叶李 8(基径) 250-300 400-450 60×45 50-60 株 120 2013年11月18日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2050 2 广玉兰 18 300-350 600-700 110×80 200 株 18 2013年11月18日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不偏冠,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4800 3 紫玉兰 6(基径) 150-200 250-300 40×40 40 株 200 2013年11月18日 全枝全冠、树形优美,树冠饱满,不偏冠,分支点基本一致。(苗圃货) 320 总价(元) 396400 1、以上表格不得随意调整,按以上规定的规格、单位报价。 最终以总价最低确定三家入围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 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对苗木进行报价,报价后被视为能对已报价的品种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投标单位(盖章): 本委托人对以上填报内容表示认可。 投标委托人现场签字 年 月 日 大兴路东段道路景观工程第三标段报价明细表 序号 品种 规格(cm) 单位 数量 (暂定) 现场需用时间(暂定) 备注 限价(元) 第一次报价(元) 第二次报价(元) 干径 冠幅 高度 土球 分支点 单价 总价 单价 总价 1 洒金珊瑚 35-40 35-40 株 30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1.6 2 春鹃 30-35 30-35 株 60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1.5 3 红继木 25-30 25-30 株 75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0.75 4 佛顶桂 40-50 50-60 株 35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1.7 5 金叶女贞 30-35 35-40 株 15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1 6 毛叶丁香 30-35 40-50 株 30000 2013年11月25日 根系完整,叶脚好 0.7 7 麦冬 斤 1200 2013年11月25日 6斤/㎡ 1 8 结缕草 ㎡ 2500 2013年11月25日 实铺面积不低于0.8㎡/㎡ 7 总价(元) 308690 1、以上表格不得随意调整,按以上规定的规格、单位报价。 最终以总价最低确定三家入围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 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对苗木进行报价,报价后被视为能对已报价的品种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投标单位(盖章): 本委托人对以上填报内容表示认可。 投标委托人现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书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苗木采购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兹有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篇 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合同价包含税费、运费费等所有费用。 合同金额为: (大写: ) 2.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汇款的方式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_10_%的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 乙方按招标人提出的供货时间计划,按时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经甲方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出据验收表。 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并经过验收后,凭正式发票和甲方出据的验收表一次性支付苗木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按甲方现场要求时间为准)。若验收时苗木无法达到以上要求,苗木合格率低于90%,甲方有权对该批苗木做批次退货处理。中标人出现一次苗木合格率低于90%的情况,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出现两次合格率低于90%,则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该次苗木的供货资格。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二次报价排列第二的供货商供货。材料差价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XX项目所在地。 三、质量要求 1.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要求 2.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50%。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苗木后,乙方应在甲方、劳务单位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标书要求的苗木拒绝接收; 2.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3.甲方在乙方货到现场后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4.甲方对乙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经过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后,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7. 若验收时苗木合格率低于90%,甲方有权对该批苗木做批次退货处理。乙方出现一次材料合格率低于90%的情况,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出现两次合格率低于90%,则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苗木的供货资格。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二次报价排列第二的供货商继续供货。第二供货人供货的材料差价由第一供货人承担,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第一供货人的违约责任。材料差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苗木清单作为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 乙方: 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 或委托人: 二O一三年 月 |